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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政府日前出手打击‘首次代币发行’ (ICO)的虚拟货币集资活动后,香港证监会于周二亦就规管ICO表态。香港证监会中介机构部执行董事梁凤仪昨表示,证监会本周二的声明针对部分ICO所发售的数码代币可能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并非‘一刀切’将其归纳为证券条例监管范围。
梁凤仪表示,若虚拟货币拥有类似股票和证券等性质,便可能需要在《证券及期货条例》下受到监管,包括当发行和买卖该类代币时,必须要取得牌照。若已发行的ICO属于证券产品,而又未有取得监管机构的执照,届时当局会采取行动。对于部分虚拟货币发行人于境外地区,她指当局亦有途径进行规管。
她认为,周二的声明是想业界了解,ICO需要领牌的讯息,若香港想成为这些虚拟货币的集资中心,监管条例清晰才会令投资者对产品有信心。
流动性及价格不透明
梁凤仪承认,目前发行ICO的公司的确良莠不齐,期望未来需要加强投资者教育,让他们了解ICO投资的利弊。事实上,ICO与其他实体的投资产品不同,难以估计其流动性和价格波动等,而市场上不少科技公司运用区块链集资,认为投资者可根据其接受风险程度而考虑投资。
提醒部分ICO涉诈骗
金管局助理总裁李树培补充,香港并非不容许发行ICO,只要属于《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证券’,于发行前申请牌照便可,并不存在是否要将ICO纳入法例的规管的框架。但他补充,市场上部分ICO可能有诈骗成分,呼吁投资者需要小心。
另外,李树培表示,金管局早前研究央行数码货币应用,将会与数间发钞商探讨合作,期望年底前可以有初步报告。投资推广署将于10月23至27日举办金融科技周,主题包括初创企业集资到上市融资、中国金融科技最新发展、区块链、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监管科技、保险科技和财富管理科技,以及‘一带一路’等金融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