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6月21日讯今日,北京阳光诺和(120.090, 93.20, 346.60%)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诺和”,688621.SH)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今日收盘,阳光诺和报120.09元,涨幅346.60%,成交额14.38亿元,换手率74.78%,振幅88.99%,总市值96.07亿元。
阳光诺和主营业务是为医药企业提供专业化研发外包服务,致力于协助国内医药制造企业加速实现进口替代和自主创新。该公司主营业务涵盖仿制药开发、一致性评价及创新药开发等方面的综合研发服务,服务内容主要包括药学研究、临床试验和生物分析。药学研究服务包括原料药与制剂工艺研究、质量标准和稳定性研究等;临床试验服务包括I-IV期临床试验研究、生物等效性试验(BE)研究;生物分析服务包括运用先进的质谱分析平台、免疫分析平台、细胞分析平台、分子生物学分析平台进行方法开发、方法验证、生物样本检测研究等。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利虔直接持有阳光诺和2206.95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6.7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阳光诺和于2021年2月5日首发过会,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13次审议会议对阳光诺和现场提出问询的问题为: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2019年、2020年收入大幅增长原因,发行人在市场占有率较低的情况下取得较高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的合理性,是否具有可持续性,收入确认归属期间是否准确。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对以下事项的核查过程及结论:(1)发行人报告期内为关联方服务收入,来自于与关联方共同客户或共同供应商收入,发行人2019年、2020年新增客户收入,新增药学研究服务中仿制药开发收入;(2)上述收入对应成本、试验证据及执行周期等,说明相关服务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提交成果尤其是药学研究服务中仿制药开发是否对客户有实际贡献;(3)发行人报告期超过信用期应收账款余额。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高比例委外实施是否符合行业特点,委外实施是否涉及发行人核心技术,关联方项目发行人向医院委外实施是否均有商业实质;(2)对比同行业公司,发行人技术人员人数及构成是否和其业务相匹配;(3)向江西萃生源采购临床试验服务的商业实质。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销售费用率较低、收入增长率较高的原因,该等发展模式是否符合行业发展特征;(2)相关关联交易、关联方与相同客户开展交易的必要性、定价原则及定价是否与发行人或关联方开展同类业务之定价存在差异、定价在行业内是否公允。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阳光诺和本次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发行价格为26.89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于洋、于春宇。阳光诺和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3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67亿元。
阳光诺和最终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少1697.84万元。阳光诺和于6月16日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4.84亿元,其中,1.84亿元拟用于特殊制剂研发平台项目,1.30亿元拟用于药物创新研发平台项目,6203.24万元拟用于临床试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1.07亿元拟用于创新药物PK/PD研究平台项目。
阳光诺和本次上市发行费用为7061.85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与承销费用4840.20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及验资费用985.91万元,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735.24万元。
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对象共有2名,为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组成,除此之外无其他战略投资者安排?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5.00%,即100.00万股,认购金额为2689.00万元。
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1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的股票数量为200.00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10%,认购金额为5378万元(不含新股配售经纪佣金),新股配售经纪佣金为26.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