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控股股东和定增机构“缠斗”已久的ST德豪(002005)控制权争夺一事或再生变。
随着ST德豪创始人王冬雷的股权被司法拍卖,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眼看就要落入一众金融机构手中,然而3月28日阿里拍卖上一则关于ST德豪控股权的竞拍公告或将扭转事件的方向。
股权拍卖大幅溢价
3月28日,被执行人芜湖德豪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约7443万股ST德豪股票,在阿里拍卖平台上拍卖。阿里拍卖数据显示,经过214次竞价,最终以2.14亿元成交,较起拍价7101万溢价超2倍。3月26日收盘,ST德豪股价收报1.41元/股,ST德豪股权拍卖价格也较公司最新股价溢价近1倍。此前的3月27日,被执行人持有的9171万股公司股权拍卖也出现大幅溢价。
ST德豪于2月2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持有的2.21亿股公司股票将于2021年3月26日至28日在阿里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公告指出,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占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78.15%,占公司总股本的12.52%。若上述公司股票拍卖完成,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彼时,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维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
根据最新数据显示,芜湖德豪投资持有德豪润达2.8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16.02%,按3月26日收盘价计算,总市值约3.99亿元。
定增纠纷
是谁在高价购买ST德豪的股权?
阿里拍卖平台显示,3月28日,竞得股份的是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月27日,竞得股份的是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时报记者对这两家公司进行股权穿透,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王晟,是ST德豪的现任董事长,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冬雷的弟弟。
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值得关注的是,天眼查资料显示,浙江乘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3月9日才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陈立洲,注册资本5亿元。
华鑫国际与ST德豪有何关系?2017年10月,ST德豪启动定增计划,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与浙大九智(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大九智)、杭州九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九智)共同出资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产品,认购ST德豪2017年增发股票约2.12亿股,认购价格5.43元/股,认购金额11.5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华鑫国际要求王冬雷承诺“保本保收益”。华鑫国际要求ST德豪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公司及ST德豪实控人王冬雷,为信托计划实际认购本金及年化8.5%的收益提供保障,如果出现信托计划获得的年化收益率小于等于8.38%,芜湖德豪投资公司及王冬雷应当采取现金补偿方式对华鑫国际公司进行收益保障。
而在增发实施的当月(2017年10月),ST德豪股价就触及补仓线,2017年10月~2019年5月,王冬雷累计支付补仓保证金共1.64亿元;2018年1月质押于华鑫国际3600万股。
2021年2月24日,ST德豪公告称,因华鑫国际等机构投资者要求,法院将对公司控股股东芜湖德豪投资持有的2.21亿股股票进行司法拍卖。
按照彼时的十大股东持股数据,芜湖德豪投资12.52%的股份一旦被他人收购,王冬雷持股比例将降至5%以下。从最新的十大股东明细来看,如果2.21亿股拍卖成功,公司创始人王冬雷将失去公司控制权,华鑫国际或将成为公司实控人。
管理层自救
ST德豪曾被誉为“小家电之王”,创始人王冬雷仅用三年时间,就将面包机做到全球第一,市场占有率达到60%以上。然而现在,公司面临业绩巨亏,股东内斗,濒临退市的窘境。如何自救已经成为公司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悉,ST德豪目前留存的小家电业务处于亏损状态,资金运转困难,加之物料采购成本高,OEM/ODM产业盈利较低,公司很难盈利。而公司股价长期在1元上下徘徊,濒临面值退市。
3月28日晚间,公司发布公告称优化调整小家电业务将放弃或出售面包机等业务。
公司表示,公司决定将出口小家电业务进行优化调整(不含ACA),主要保留以咖啡机与小马达业务等为主的中高毛利、不亏损或少亏损业务,视具体情况放弃或出售面包机等烧烤类低毛利、亏损严重或议价能力不强的业务。此外,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搬迁并缩小厂房租赁面积,减少包括厂房租金、人工成本和运营费用等支出,减少现金流出。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议案获5票同意,2票反对,2票弃权。投下反对票的董事认为,议案发送时间短,议案材料不够充分,无法判断该议案对公司的影响和相关风险。
对此,深交所闪电下发关注函,深交所要求详细说明优化调整小家电业务的具体方案,以及实施该方案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论证本次会议相关议案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另外,深交所指出,目前公司实控人王冬雷因债务到期未清偿而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要求公司聘请律师对王冬雷是否具有董事任职资格以及王冬雷在本次董事会投票结果是否有效出具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