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晚,保千里发布公告披露称,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这已是该公司本月内收到的第二份监管工作函。
保千里2015年5月完成对原中达股份的重组上市。2016年12月,公司公告称,证监会已经对公司立案调查。今年7月12日,公司披露的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及相关方在2015年公司重组上市时虚构合同导致评估增值存在违规情形。今年7月25日,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申请股票停牌,并于8月8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8月10日,保千里收到上交所第一份监管工作函。工作函表示,公司披露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公司前期重组上市虚构协议事项影响重大,要求公司及相关股东等责任人应当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实对外披露相关事实,并向投资者公开致歉。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尽快就虚构协议所造成的损失向相关方追偿,充分维护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相关股东应当制定可操作的赔偿方案,尽早落实赔偿事项。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所持的股份已基本被质押,工作函要求公司核实并对外披露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如存在此风险,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当明确提出有效的增信安排,核实该风险事项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并提出稳定控制权的相关措施。工作函还要求公司抓紧推进本次重组各项工作,尽快完成签订重组框架、尽职调查等工作,尽早披露重组预案,并安排股票复牌交易。
根据第二份上交所监管工作函可知,保千里对上述监管要求并未予以落实。因此,上交所要求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等责任人应当勤勉尽责,切实采取措施,尽快落实此前监管工作函的相关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交所特别要求公司披露前后两次监管工作函的内容。
分析人士认为,从相关工作函内容判断,上交所将坚持督促保千里落实补偿事项,同时对公司后续可能爆发的风险提前预判并予以重点关注,体现了交易所坚决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证券市场稳定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