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新增8家公司遭立案调查 多家公司面临投资者索赔

 6月30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今年上半年作出 113项行政处罚决定,罚没款63.61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9%,30人被实施市场禁入,接近了去年全年水平。

值得一提的是,2017年,证监会对匹凸匹、雅百特、登云股份案、大有能源案、方正证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系列案等信息披露违法案件的相关主体做出顶格处罚,监管层“铁腕治市”的力度和决心令市场振奋。“出来混,早晚要还的”,这句话对于那些挑战证券法律法规的上市公司来说,结局是自食其果,受到法律的制裁。

而据《证券日报》记者通过Choice数据统计显示,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搜索被立案调查关键词,沪深两市共有120条相关公告,有的则是对公司被立案调查进展及风险进行提示,有的上市则是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

统计显示,上半年共有9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被立案调查的公告,除了赣能股份外,其余8家公司或公司股东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而2016年全年,A股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数量为13家。

年内8家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公司包括赣能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吴纪因违纪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另外,*ST上普、蓝丰生化、新力金融、*ST大控、金洲管道、庞大集团、界龙实业和亿晶光电等8家公司或公司股东收到来自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

1月19日,*ST上普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根据通知书显示,因涉嫌违反证券期货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ST上普进行立案调查。

3月23人,蓝丰生化公司股东王宇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4月1日,新力金融也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4月13日,*ST大控则因公司涉嫌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ST大控进行立案调查。同时,公司表示,“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5月3日,庞大集团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5月12日,金洲管道发布了关于子公司收到证监会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子公司富贵金洲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6月8日,界龙实业大股东因涉嫌信息披露等证券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界龙实业集团立案调查;6月22日,亿晶光电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值得一提的是,查阅上述8家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理由,内幕交易、信息披露等违法违规行为成为证监会大力打击的重点。

事实上,根据证监会公布的上半年查处的案件显示,其中处理信息披露违法案件24起,内幕交易案件24起,操纵市场案件14起,中介机构违法案件12起,短线交易案件6起,违法减持股票案件6起。
邓舸表示,资本市场无法外之地,监管执法对各领域、各环节、各个主体全面覆盖,法网密织,不留死角,违法机构和违法分子无处遁形。

多家上市公司面临投资者维权索赔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大股东相继领到证监会的罚单,意味着这些公司接下来还将面临投资者的维权索赔。

《证券日报》记者拿到一份律师事务所正在帮助投资者索赔的名单显示,截至目前,一共有33家公司上榜投资者索赔名单,有的公司处于预征集阶段,有的则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及利息损失)。并且,投资者想要挽回损失,唯有诉讼途径。

厉健律师表示,“我们注意到,有的公司发布立案公告,会明确提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调查;有的公司发布立案公告,只披露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调查。对比来说,前者立案原因很明确,如果今后公司被处罚,投资者获赔概率比较大。不提及立案调查原因,则投资者今后索赔有更多不确定性。

厉健律师告诉记者,他正在征集代理大智慧、海润光伏、金亚科技、华锐风电等数十起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今年2月份,我们率先代理两位股民起诉宝利国际,在南京中院主持下,股民和公司已经达成和解,公司自愿支付赔偿款21万元。目前,我们正在继续征集索赔,公司当时股东约7.3万人,绝大部分仍在观望、尚未起诉,提醒符合条件的股民及时参与,切勿错过索赔机会。”

根据上述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名单显示,在2017年4月7日(含当日)前买入雅百特股票,并在2017年4月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股民可维权索赔。另外,在2017年3月31日前买入,并在2017年4月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新力金融公司股股票的股民维权目前也在预征集阶段。而山东墨龙、粤传媒、登云股份、*ST烯碳、嘉寓股份、*ST昆机和庞大集团等公司目前也面临投资者索赔。

根据司法解释,嘉寓股份的初步确定索赔条件是在2010年8月20日至2015年6月12日期间曾买入嘉寓股份,并在2015年6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庞大集团初步确定索赔条件是在2017年5月3日(含当日)前买入庞大集团股票,并在2017年5月3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提醒投资者密切关注进展。如果证监会调查认定公司信息披露违法并作出处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索赔。”厉健补充道。